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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金之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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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两种含义,金林11年口碑品牌
发布时间:2020-12-23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东莞金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会计顾问、税务顾问、知识产权顾问、科 技中介顾问、法律顾问、品牌策划顾问的综合性顾问公司,本公司拥有多年从事政府科技项目申报、 出口退税处理业务、税审业务、审计业务、代理商标注册业务、会计业务的团队,可以为您提供相关领域的技术指导;包括工商注册、工商变更、集群注册等。本公司同时拥有多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专利申请通常有如下两种含义:
1、指获得专利权的必经程序
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由申请人向政府部门(在中国,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在中国,发明创造目前发明专利证书与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与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指已经申请了专利但尚未取得专利权的状态
对于此种含义,需要注意的是"专利(Patent)"和"专利申请(Patent application)"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专利"和"专利申请"两个概念混淆使用,比如有些人在其专利申请尚未授权的时候即声称自己有专利。其实,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专利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独占实施权,如果其最终未能获得专利授权,则永远没有成为专利的机会了,也就是说,他虽然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并未就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获得独占实施权。很明显,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种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
在专利的申请阶段,根据专利类型的不同,可分别称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此时,专利申请人就是相应专利的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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