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东莞市金之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公司注册,工商代理,记账代理,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纳税申...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过小姐
  • 电话:13538592354
相关信息
首页 > 供应产品 > 东莞转让商标办理服务,金林知识产权11年专业服务
东莞转让商标办理服务,金林知识产权11年专业服务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54东莞转让商标办理服务,金林知识产权11年专业服务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11-06 09:21
  询价
详细信息
东莞金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局批准并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总局商标 局认可的专业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组织机构。公司以诚信为根,务实为本,忠于法律,勇于创新,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商标注册,专利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定,版权登记,条码申请,知识 产权服务。 我们始终秉承服务、效率和专业的统一,以更加主动、热情、真诚的服务和高效、快捷的办事效 率去服务我们的客户,去赢得客户的信任。 金林专长于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软件企业认定,东莞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注册等服务,已经为众多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体 系。 金林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已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案*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和专门人员对客户的案*行自动的全流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和时效性,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权利丧失, 大限度地保障客户权益。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电话:13538592354
服务QQ:2853996710
咨询热线:0769-88342021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鸿福广场A座1910

询价单